执行在行动|武邑法院:“司法+行政审批” 联合惩戒“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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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俗,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纳失信被执行人名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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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巩固解执行成果,建立健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武邑法院与县行政审批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信息化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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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邑县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着县住建局、工信局17个部门划入271项主要审批事项。此项合作机制的建立,旨在依托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优势,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各类行政审批限制,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合力巩固解执行成果,让胜诉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施意见》签署生效后,信息化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体系将正式进入实体化运行,武邑法院将定期通过网络依法将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将其纳入自身研发的失信惩戒软件中,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任职资格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授信限制、特殊交易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

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是武邑法院全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新作为,也是切实解执行的一处缩影,有助于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武邑、平安武邑、信用武邑建设,为武邑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诚信友善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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